关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国有资产处置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湘财资〔2025〕20号)、《湖南省省以下法院 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办法》(湘财政法〔2024〕5号)、《湖南省检察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湘管发〔2025〕51号)等有关规定,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拟对一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其中,固定资产91件,资产原值共计145583元,已到达报废年限,经鉴定无维修价值,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现将该批资产处置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向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计财部反映。联系人:杨娜,联系电话:0731-84732056;邮箱:hnsjcyjcb@163.com。申报单位检务督察人员姓名卢盛友、电话0730-8302089、邮箱yylqjcyjsk@163.com。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