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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1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区六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六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31221日在岳阳楼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何 忠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本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实现了新进展、取得了新成效。办理的“督促整治某小区违规使用镀锌管致饮用水锌含量超标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规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办理的“谢某某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获评“国家版权局2022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等7项集体荣誉和“国家版权局2022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等18项个人荣誉。

一年来,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631888人,其中,批准逮捕599人、不批准逮捕301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7962251人,其中,提起公诉1250人、不起诉85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88件、公益诉讼案件74件、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53件、控告申诉案件183件。

一、聚焦国之大者,在服务大局中践行检察使命

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870人,重拳打击以卢某某为首的“路霸”团伙、以程某为首的“暴力催收非法债务”团伙等恶势力犯罪组织。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23人,批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14人,批捕起诉“黄赌毒”等影响治安犯罪367人。全面落实“依法护安”专项监督活动,批捕起诉交通肇事、危险作业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20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企业、校园、餐饮店等地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营造安商惠企的营商环境。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为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对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案件优先办理。依法同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52人,起诉4181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办理了吴某、李某等10人侵犯著作权案,追缴违法所得897.4万元。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结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对解决就业多、上缴税收高、社会贡献大并依法可不捕、不诉的,责成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营造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用心守护“秀美岳阳”,持续开展洞庭湖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34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4.96万元,让破坏环境者为恢复环境“买单”。针对因“一湖两岸”城市风光带建设导致城陵矶码头封闭,船舶污染物无法上岸转运问题,加强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有效衔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开放船舶生活垃圾转运通道,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针对巴陵广场、沿湖路沿洞庭湖岸线生活垃圾四散,南湖广场、南湖公园部分排口污水直排南湖等问题,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着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全面推行“河(湖、田、林)+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湖、田、林)26次,不断提升公益保护合力

二、聚焦司法为民,在执法办案中彰显检察温度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9106人,受理审查起诉90129人。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51人、不起诉31人、附条件不起诉30人。深入校园开展法治巡讲48场,覆盖8000余人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诉源治理,针对部分酒吧、KTV非法招用未成年人情况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联合相关部门对5家娱乐场所劳动用工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携手各方推动“六大保护”综合施策,办理黄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时,综合考虑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单位进行司法救助、生活安置、减免教育费用,督促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支持起诉,尽力弥补该案件所带来的恶性后果。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犯罪33人,用心守护养老“钱袋子”。积极支持弱势民事主体维权,办理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支持起诉326件。高度关注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在区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61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8.5万元。办理的吴某与廖某抚养权纠纷支持起诉案件,注重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等程序的有效衔接,综合运用多种办案手段,有效维护了残疾妇女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87件,院领导参与接访57次;坚持落实首次信访领导包案制度,首次信访案件领导包案22起,包案率达100%。积极践行“群英断是非”工作法,组织听证活动39次,融依法办理、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为一体,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着力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高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共办理案件14861758人,适用率87.72%,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6.28%、采纳率92.12%,从源头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

  1. 聚焦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中提升检察质效

刑事检察监督更有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开展案件会商159件,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协助侦查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和取证重点。提前介入涉案毒品数量巨大的曹某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成功追捕1人;提前介入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周某等34人大型跨国电信诈骗案,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重要侦查意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员7人。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通过定期调取矫正对象身份证使用信息与请假外出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并纠正矫正对象脱管21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群众安全感。高质效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6人,依法对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刘某某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民事行政检察更精准。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704件,同比增长44.59%。强化对民事裁判结果的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4件。在办理龙某民事监督案件中,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化解了长达5年的纠纷。全面深化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促进行政检察建议采纳、落实和回复,行政检察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检察案件84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6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5件。成立“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领导小组,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

公益诉讼检察更可触。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件。主动扩大公益诉讼朋友圈,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信息数据共享协作机制,建立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针对“外卖”平台多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商家资质信息不完整等不规范情况,及时立案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依法对相关行政部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案是2017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以来,岳阳地区首例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岳阳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四、聚焦队伍建设,在强基固本中夯实检察根基

坚持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30余次,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在思想上对标对表,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切实履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20余次。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党组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注重思想引导和舆论阵地管理,建立涉检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大舆情监测力度,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搭建素能提升平台。持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在市委、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提拔任用了2名院领导,选任了3名部室主任。丰富检察文化形式,通过开展工间操比赛、举办“清廉楼检·国庆献礼”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方式,营造正气充盈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评“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技能竞赛中获评三等奖,1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1篇论文荣获“第十一届长江中游城市群法治论坛”三等奖。拍摄及宣讲的《守护饮用水“最后一公里”安全》荣获湖南省第一届检察公益诉讼故事汇评选活动“优秀故事”。

加快基础建设步伐。在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的关心、支持下,本院“两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新增地块已划拨到位。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确保优质高效地把本院“两房”建设成安全工程、廉洁工程。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目前已完成条目著入71万条,为促进检察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规范化、利用便捷化,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

五、聚焦规范司法,在接受监督中增强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查组案件评查,积极整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瑕疵。扎实推进“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机制”,以区人大常委会“司法公正楼区行”活动为契机,开展“依法护安”学校危化品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坚持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委员视察调研、参与执法调查、问题磋商、公开听证、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105人次。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等活100余人次。注重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常态化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认罪认罚等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公布、公开核心业务数据、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处理结果1802条(次)。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发布重大案件、工作动态200余篇。依托“名楼”融媒体工作中心,推出《“名楼”动态》《“名楼”说法》《“名楼”说检》《“名楼”之星》等特色栏目,“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在全省政法新媒体影响力榜单中稳居前十。

切实加强自我监督。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在重要节假日前发出廉政风险提示,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填报498条,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填报112条,经验做法被湖南省委政法委官方网站推介。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全年共计谈心谈话342次,做到“警钟长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督查,不断规范检察履职行为,确保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楼区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得益于政法系统各单位的理解与配合。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标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核心引领区和首善之区的部署要求,检察服务保障的前瞻性、贡献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检察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现代化楼区建设的措施有待进一步细化;检察工作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融合度不高,检察智能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本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安排,抓服务、强保障,抓办案、强监督,抓队伍、促改革,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用力守护民生福祉,竭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实现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楼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强自觉筑牢忠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主题教育的实效转化为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实绩。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统一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难题、推动工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牢记司法为民,坚决扛起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使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惩各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楼区、法治楼区提供有力保障。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着力打造公正公开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民生福祉,围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重点,能动履职、精准发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三是以更高标准强化监督。全面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总要求,做实参与、跟进、融入式法律监督,增强监督刚性,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落实,持续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品质,切实维护司法公信。紧盯“4+10”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抓好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在更深层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是以更严要求锻造队伍。全力推进“两房”建设工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检察干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狠抓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位代表,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提振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岳阳楼区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注 释

数据统计区间:2022121日——20231130日。

两房”建设:“两房”建设是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两房”的全称是《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简称“两房”建设任务,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

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4+10”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是指当前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4+10个法定领域。“4”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在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的领域。“10”是指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先后以设立或增设公益诉讼条款的形式授权检察机关在10个新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具体为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10个新领域。

卢某某“路霸”团伙:2013年以来,卢某某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纠集一批前科劣迹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违法手段,打压、排挤客运竞争对手,控制和垄断了岳阳至洪湖双边客运市场,形成了以卢某某为首的11人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层级明确,结构稳固,利用发放工资、分红等方式豢养组织成员,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4人轻微伤,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极其严重、恶劣的影响。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于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居民集中、噪声敏感等重点区域内,部分路段商业经营者违规使用音响器材噪声扰民问题,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存在怠于履职行为,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强化监管。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虽采取一定措施,但未依法全面履职,经专业机构检测其管辖区域商户宣传叫卖声分贝仍超过国家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在全面固定相关证据后,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23619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要求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判决生效起60日内采取有效监管措施,改善辖区重点区域噪声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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