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之七
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5年12月18日在岳阳楼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何 忠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本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依法充分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本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546件674人,其中,批准逮捕468人、不批准逮捕197人;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849件1091人,其中,提起公诉967人、不起诉191人;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50件、公益诉讼案件19件、刑事执行案件65件、控告申诉案件144件。
一、聚焦中心大局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扛牢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善治的神圣职责。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8件14人,批捕当街杀人的蔡某、小区地库持枪杀人的徐某等恶性案件凶手,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2起发案逾20年的重大陈年命案。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已起诉2件8人,批捕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的席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毛某某等7人。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起诉331件462人。重点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赌博及帮信犯罪,起诉65件99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涉案金额达1.7亿余元的胡某某等1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7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45人,善用刑法治理手段,有效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扎实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专项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件64人,起诉28件47人。牵头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全面摸排涉企刑事案件,发现并整改“远洋捕捞式”执法及违规“查扣冻”问题2件,移交线索1件,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培育,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加强恶意抢注、囤积商标、滥用诉权等突出问题整治,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件12人,确保新产业、新业态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推动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聚力综治联动,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常驻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共享综治大数据平台,协同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开展涉检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强化首访责任,实质性化解多年信访积案3件,从源头上防范重大风险隐患案件2件。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信访302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开展检察长接访15次,举行信访听证20场,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1件,包案率100%。
(四)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起诉7件12人。聚焦征拆等重点领域,审查批捕、起诉区水利局原局长易某某滥用职权、受贿案。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会同区纪委监委拟定《关于建立涉刑事案件“打招呼”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有效增强监督合力。
二、聚焦司法为民积极履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用心筑牢公共安全屏障。聚焦互联网新业态食品,守护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社区团购平台网格仓、自提点在食品贮存、运输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成8处分拣仓、800余处自提点整改。聚焦公共安全隐患,开展电梯安全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部分小区、商业经营用房电梯电线裸露、轿厢裸露、登记标志不全等50余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开展南湖岸线违规设置餐饮设施、娱乐项目,长期停靠“僵尸船”等影响防洪安全与水域环境专项监督,整改问题20余个,有效改善岸线水域生态,筑牢防洪安全屏障。
(二)精心构筑护“未”防线。以区人大、区政协调研、视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契机,强化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持续推进“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49件54人。深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坚持预防和保护相结合,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53场。落实推进源头治理,对相关职能单位发出办案磋商函13份,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三)悉心办好检察民生实事。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民生”。依法保障农民工薪酬合法权益,会同区人社局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帮助44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99万余元。依法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合法权益,聚焦婚姻登记领域问题,会同区民政局制定《关于办理虚假婚姻登记案件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撤销1起长达20年的冒名婚姻登记。依法保障城市居民出行安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100余处人行横道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损坏、缺失问题进行整改,助力城市环境改善和文旅服务优化。
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监督,全面做实高质效办案
(一)刑事检察持续优化。构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体系,依法惩治犯罪、保护无辜。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5件,监督质效显著提升。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50件,提起抗诉7件,有效维护司法公正。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4件4人,建议撤销缓刑收监执行7件7人,制发监外执行违法纠正意见19件。积极开展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现脱管漏管人员16人,程序违法行为14件,制发检察意见书30份,有效促进执行规范。
(二)民事检察提质增效。聚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拓宽民事审判监督维度,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1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2件。依法行使检察调查核实权,发现新证据后向区法院制发书面再审检察建议1份。贯彻精准监督理念,持续加强民事诉讼过程性监督,受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2件,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20件。深化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5件,制发检察建议23件。
(三)行政检察规范推进。凝聚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整体合力,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府检联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受理案件164件,制发检察意见23件。办理兰某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针对其虽犯罪情节轻微无需判处刑罚,但存在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
(四)公益诉讼检察靶向发力。践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制定《公益诉讼检察与12345政务热线信息数据共享协作机制》,收到平台移送线索26条,立案5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贸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更换违规灯具300余个,让生鲜食品重回“本色”。坚持以科技赋能,成立“公益诉讼协调联络室”,将大数据、无人机、水质快检等科技手段深度融入办案全流程,为守护公共利益注入“智慧动力”。
四、聚焦自身建设强基固本,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以政治建检筑牢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检委会等42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将区委工作要求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环节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32次。严守党管意识形态阵地,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会、分析研判会3次,牢牢掌握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二)以严管厚爱激活动能。坚持从严治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严实作风纠治违规吃喝歪风,全员签订《坚决杜绝违规吃喝承诺书》,时刻警醒干警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129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的规矩。落实从优待检,调整提拔4名院领导、5名内设机构正副职,做好人才梯队培养。开展法律文书、业务能手评比等活动,组织参与培训、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75人次,有效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新增区级荣誉17项、市级荣誉10项、省级以上荣誉7项。
(三)以外部监督提效赋能。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理念,完善“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立体化监督格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审议意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建议、关于检察官履职评议的整改意见,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吸纳区政协专题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座谈80人次,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并予以书面回复。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与办案听证189人次,接待律师阅卷594人次,发布程序性信息1738条,以公开透明赢得群众信任。
(四)以基础建设固本培元。坚持把“两房”建设作为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区委、区政府、市检察院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本院“两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展,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近期将正式开工建设。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始终如一地关心关注。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办案质效不够理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仍有薄弱环节。二是距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还有差距,检察业务“大管理”格局尚未形成成熟体系。三是检察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职业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锚定“十五五”规划检察履职方向,践行市委“1376”总体思路,对标区委和市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创新创业创优引领区和共建共治共享示范区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高站位铸牢政治忠诚。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楼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找准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涉企权益保障专项监督,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落实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是以更实举措增进民生福祉。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做实检察为民。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欠薪维权等检察为民实事,让司法更有温度。聚焦“老少残”等特殊群体,完善与公安、教育、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落实相关配套制度,筑牢权益保护屏障。
四是以更高标准强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实质化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办案质效。以专业化监督做深民事检察,完善虚假诉讼监督路径,实现有效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高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突出精准性和规范性,以《检察公益诉讼法》颁布为契机,更好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深化数字检察战略,以科技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强化“三个管理”,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两房”建设项目安全、高效、优质、廉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活力智慧、文明美丽、幸福平安”现代化新楼区作出更大检察贡献!
附件
注 释
数据统计区间: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核准追诉2起重大陈年命案:核准追诉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犯罪,若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原则上不再追诉;但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适用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持续存在,不追诉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到案接受追诉。
周某某被害(死亡)案,发生于2002年5月,公安机关于2024年11月将犯罪嫌疑人左某抓获归案,本院于2024年12月以抢劫罪批准逮捕。孙某某、易某某被害(死亡)案,发生于2001年8月,公安机关于2025年3月将犯罪嫌疑人富某、张某某抓获归案,本院于2025年4月以抢劫罪批准逮捕。本院分别于2025年4月、2025年9月对该两案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冒名婚姻登记:2005年高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2025年被冒名人高某入党政审时,被组织部门发现其名下同时存在两条婚姻登记记录,经申诉未能撤销错误登记,遂将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本院收到该线索后,依法立案审查,发现“冒名”高某存在未达法定结婚年龄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该冒名婚姻登记。
“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专项行动:是湖南省委政法委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打击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通过普法宣传、行业整治等举措构建社会防护网。专项行动表明政法机关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采取迅速、果断、有力的措施进行打击和整治,以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两房”建设:即“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是建设部、国家计委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检察院的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并批准发布的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的建设标准,是对检察机关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本院现办公办案楼建于上世纪90年代,建筑面积4580.8㎡。因年久失修且检察业务快速发展,现有设施已难以适应“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和司法体制改革需求。在最高检、省市检察机关、岳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本届岳阳楼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推动下,本院“两房”建设项目取得历史性进展。新建“两房”项目总建筑面积5478.62㎡,符合“四大检察”职能拓展需求,规划设置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成后将实现两栋大楼功能互补,预计可降低运行成本30%,提升办案效率40%以上。